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从即日起长沙市质监局开始对市场上生产销售的28大类食品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合格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最高处罚为20万元。
从1日起,包括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包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在检查范围内。与往年不同的是,生产糕点、豆制品等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其他28类食品的生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无证生产食品。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检查严格界定了无证产品的查处时限,2008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其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据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检查将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提供良好的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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