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八达又联系着千家万户的因特网真是个好东西――成千上万的普通人都可在网上设一网页公布自己的特别需要。时下网客们不难发现,要求领养孩子的个人网页也越来越多。
有一对名叫迪和史蒂夫的美国夫妇,希望与那些打算将孩子托养出去的个人取得联系。他们的网页上这么写着:谢谢您访问我们领养孩子的网页。我们住在美国加州,是一对幸福却并不感到美满的夫妇,因为我们没有孩子。我们热切希望我们的二人世界里再增加一个小天使。我们会教她艺术和科学,特别想让她新近大自然和海洋。我们曾梦想为人父母,但始终没结正果,由此我们不得不希望通过互联网实现我们的梦想。
一般来说,领养儿童者都很忌讳让孩子的生父生母知道自己的下落,那么史蒂夫夫妇为何却上网公开寻找领养儿童?难道他们不知道完全可以向美国的各种负责领养、托养的机构求助?
其实,美国目前在领养系统和孤儿院的可供领养的儿童一共有50.7万人之多,其中大多数是因为少女怀孕、家庭暴力等社会原因而被生父生母遗弃的孩子。但美国的相关法律对申请领养者作出了多种限制,如,必须调查申请人有否虐待儿童或其他暴力行为的“前科”,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得领养。此外,如领养儿童与领养者不属同一民族,领养者还须接受为期不短的“跨文化培训”。北卡罗莱纳州的基斯夫妇原打算领养一名黑人儿童,但负责领养的机构却坚持;白人与黑人种族差异大,让孩子生活在这种“跨种族家庭”很不安全――孩子很可能会游离于这两种文化之间,到头来不属任何一种文化,由此可以说这无异于在“迫害”黑人儿童。佛罗里达州的杜纳德夫妇早在7年前就向几个公共和私人领养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领养一名残疾儿,但对方的答复是,须耐心等待很长时间。实际上时至今日,他俩尚未实现夙愿。在感到意外和失望之余,他们还猜疑是否对他们的“政审”出了问题,可以说,尽管有的家庭确实特别喜欢某个民族的孩子(如有不少美国家庭就偏爱中国孩子),但多数在国内领养不到孩子的家庭并非自己不愿,而是美国政治、法律等因素把他们的耐心全都磨光了,于是只得另辟蹊径上网求助。
美国政府对新近出现的“网上领养”也抱支持态度,为的是实现在公元2002年前把每年领养儿童数目增加1倍的计划(美国国会在去年11月通过的领养家庭法中对此作了明文规定)。克林顿总统已宣布将建立一个国际电脑网网址,以协助美国家庭领养10万名孤儿。此外,政府也在考虑将对“网上领养者”同样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如每领养一名儿童每年可减免4000美元联邦税款,以及每领养一名残疾儿童则每年更可减免6000美元联邦税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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