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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怎样“涂抹”学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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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孩子3岁练舞蹈,4岁学拉琴,5岁去考级……甚至于胎教中心等学龄前培训,几乎成为大中城市的流行景观。的确,看到一些家长不辞辛苦、不避风雨,无怨无悔地背着乐器、带着孩子,穿街走巷过马路的情形,还真是令人感动!

感动之一,是父母关心孩子的将来,甚于关心孩子的现在。爱毛反裘,莫此为甚!个中利弊,不妨从动物世界说起。大人们都知道,像狮、虎以及猴子等哺乳动物,小时候都活泼好动,调而又皮。究其原因,乃天性使然。即在发育过程中,小狮、小虎通过玩来刺激神经机理、提高筋骨柔韧性、协调性,以便将来捕猎或采食。同时,狮、虎妈妈们总是等幼崽“玩”到一定时候、长到一定程度,才会教它们“谋生”技艺。

反观我们21世纪的人类社会,很多家长竟听信“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崇尚学前儿童智力开拓,甚至一门心思地培养起“神童”来。对所谓“智慧长在手上”、“天才开发在两岁”、“零教育”理论趋之若鹜。它苦了孩子、累了家长、肥了“办班者”不说,单就一条众人皆知的“拔苗助长”成语,怎么就给忘了?两千多年前的孟子就说啦:“助之长者,揠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

其实,学前儿童以自己的小手小脚“探索”外部世界之际,硬让他们弹好“车尼什么雪夫”旋律,或跳出古典芭蕾的什么剪步。又与“拔苗助长”何异?退一步讲,哪怕孩子长大后,个个成了贝多芬、莫扎特,邓肯或杨丽萍,未来的文化社会消化得了吗?有多少“舞台”可供他们表演呢?

感动之二,是我们的学龄前孩子怎么都那么“乖”?不管是喜欢或是讨厌,爸妈带他们培训,他们就乖乖地去了。日前有记者的随机采访显示,在11位正上幼儿园的孩子,其中8个孩子报名参加了“兴趣班”,只有2个孩子是自愿的,其余则全为父母所逼。这不禁让人起疑:如此问题是否需要法律的规范?因为,法律规定父母有监护未成年人的义务,却没有规定学龄前儿童不喜欢“监护”的权利。把孩子“玩”的时间剥夺了,用作培训将来的谋生手段,强势的一方无疑是家长大人们。

我记得,几十年前好像有个前苏联心理学家提出,儿童是块“白板”,怎么涂抹怎么是!这是否为父母可以“涂抹”学前儿童的理论依据?我还记得,我国封建社会有“棒打出孝子,惯养忤逆儿”之说,其言下之意,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可以“棒打”的。这是否为家长培养儿童之“专制有理、民主有罪”的传统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