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组织陕西、内蒙古、云南、河北等4个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西安市等8个市、区、州的46家经销单位销售的140组蛋及其制品进行的监测显示,质量监测合格率为88.6%。
根据国家强制执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此次监测对蛋及其制品的水分、食盐、脂肪、总碱度、pH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商业无菌、挥发性盐基氮、砷、铅、汞、锌、防腐剂、净含量、标签标识等共17项指标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在抽取的140组蛋及其制品中,有124组蛋及其制品内在质量合格,16组内在质量不合格,质量监测合格率为88.6%。在46家经销单位中,共有34家经销单位销售的蛋及其制品全部合格,被监测人合格率为73.9%。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来源:中国食品工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