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工商局近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12月1日前,要实现全市“100%的食品经营摊店没有无照经营、100%的食品经营户建立进货台账制度、100%的集贸市场、商场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按照这次食品整治行动的要求,南宁市所有的食品经营户都要使用统一印制的《食品进货台账登记本》,对每次购入的食品做好及时、完整记录,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供货商及其证照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另外,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入场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必须索取和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销售发票等相关票证,统一使用《食品进货索证索票随附单》,并保存到《食品进货索证索票档案袋》。
此外,在市场监管中,南宁工商部门还推行了“食品等级店”的监管模式,分四级管理经营户。经营户如果达到A级信用标准,将会得到五颗星的信用标志,而D级信用标准的经营户,将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