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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规定:小作坊食品不得跨镇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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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小作坊一直是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中的难点,也是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高危区域。记者昨日从东莞市质监局了解到,自前日全市200多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后,截至今日,全市共有450多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对食品安全做出承诺。

据悉,食品加工小作坊签约后,将在原辅材料和产品销售环节建立起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且产品不得跨镇销售。

进货销售都要明明白白

前日下午,来自东城、石龙等镇街的200多家食品加工小作坊企业主作为首批签约者,首先对其产品质量做出书面承诺。据东莞市质监局介绍,这些小作坊将现场签订承诺书,并领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规范。根据规定,签约后的小作坊必须建立起原辅材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而此前这两种台账在小作坊监管中一直处于空白。

东莞市质监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建立此类账目,将对监管、规范企业诚实经营有利,防止企业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添加剂等。

生产场所不得养猫狗

据了解,小作坊生产产品要使用简单包装,产品不得超出本乡(镇)销售,不准进入商场、超市销售。质监局表示,此举对小作坊影响尤其大,通过限制其产品销售渠道,防止部分无证产品流入正规市场。

此外,此次签约条款中还明确了小作坊生产加工环境、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等多项要求。按照规定,小作坊生产场所的生活区、生产区应相互隔离,不准养猫、狗;生产过程必须使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要求的水,不能使用河水、江水。

年底前全部作出质量承诺

质监局表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与查处将成为今年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中的重点内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的区域,将成为今年的重点监察区域。

质监局透露,到今年年底,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保证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以此解决全市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