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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缘何染上可怕的仇贫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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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居住的城市正日益显示出“两面性”:一方面,高楼大厦一座座拔地而起,广场、绿地、宽阔的马路越来越多;另一方面,破旧的居民区、低矮的商铺、靠马路营生的人们,成为拆除、整顿、驱逐的对象。在这种双向运动中,城市以“日新月异”之势,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现代化”景象。

伴随着“现代化”、“亮化”、“美化”、“环境创新”、“生活质量”这些强势话语的,是大众媒体上的欢欣鼓舞,白领一族的奔走相告。除了电视画面上偶尔出现的惊鸿一瞥,很少有人关注到那些失去了原有居地和谋生手段的人们,他们的处境、命运和感受(复旦大学新生丁玮的父亲因早点摊被取消,筹不到儿子的学费而“引咎”自杀,即是最近发生的突出一例)。弥漫在城市主流人群中的有两种态度,一是坦然,认为这是城市发展必须付出的代价;一是欣喜,认为这样更有“城市味”了,更“清静”了,有利于“招商引资”,吸引游人。

在这种种坦然和欣喜的背后,我们不难发现一种越来越强烈的“仇贫情结”--对身边贫穷的人和物的烦恼、厌恶甚至仇视。长期处于贫困中的中国社会曾有过根深蒂固的“仇富情结”--所谓“人无横财不富”、“为富不仁”、“无商不奸”,现在,这种心理正在走向它的反面。

撇开为政者谋求政绩的需要不说,民间染上这种心态(进而为政府的“除旧布新”运动提供合法性土壤),大致有以下两种原因:

一种是对“现代化”、“城市化”的简单崇拜。“穷怕了”,急于改变这种状态,所以“发展主义”、“现代化”成为覆盖一切的意识形态,进而以为高楼、广场、绿地、大马路就是“现代化”的标志,就是“与国际接轨”,向大都市靠拢。我们不否认,这类想法多少包含着积极的因素,它指望着城市整体的发展和“现代化”自动地连带改善穷人的生活。

另一种原因是维护自己的“视觉”特权。对某些衣食无忧的“体面人士”来说,开小店、踩三轮、住破屋这些穷人的生活图景,妨碍了自己的出行方便不说,光是看着就不顺眼、不舒畅--这绝对不是猜测,许多小商铺被一股脑拆除、擦鞋女之类被四处驱逐,唯一的“罪名”就是“有碍观瞻”。就像花园洋房周围不能容忍贫民窟的存在一样,这些贫穷落后的景象扰乱了有闲者的清梦,败坏了他对生活的美妙感受,如果让“老外”和外地人瞧见,更是“丢了面子”。所以“必欲除之而后快”,不得已也要藏着、掖着,或者将之从繁华地段赶走。总之,“眼不见心不烦”。

不可回避的是,这种心态中还掺杂着日益强烈的对下层人士的不信任。小商小贩多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穷人中偷盗、吸毒、欺诈等恶习的比例更高,穷人对社会贡献小,依赖性强,借贷信用差......流行的说法是,“无恒产者无恒心”。

与“仇富情结”一样,“仇贫情结”也是可怕的,甚至更加残忍--只为自己的“视觉舒畅”而不顾他人死活。它泯灭了社会的道德关怀,扩大贫富之间的物质与心理鸿沟。一个族群分裂、缺乏同情的社会是没有希望的。要消除这种“仇贫情结”,有必要破除简单的“发展主义”和“现代化”迷信,真诚地、负责任地考虑下层人士的利益得失和生存处境,合理地分担发展的代价。城市的发展并不会“自动”地消除贫穷,相反,它有可能增加了下层百姓的生活成本和生存风险,最表面的情况就是,租房子更贵了,生意更难做了。

要消除这种“仇贫情结”,还有必要在强调竞争和效率的同时,张扬人道主义的价值尊严,真切地认识到“穷人的日子不可过,富人也好不到哪里去”的道理。穷人不会因旧房的拆除而不存在,更不会因为富人的“眼不见”而让富人“心不烦”。如果城市的发展不能兼顾大多数人(特别是中下层人士)的福祉,那么,它的意义是值得怀疑的。

对引领社会思潮的城市管理者来说,在制定城市的发展规划时,有必要更多地考虑到中下层人士的生活、生存需要,不能脱离实际地高标准、快速度,发展目标应与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素质同步,“给小民以活路”。同时,也有必要跳出以高楼大厦为代表的单一化的城市发展取向,认识到“鸡犬之声相闻”的街坊生活的独特价值,维护城市生态的多样性,给小民以文化空间和“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