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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拌菜先拌后称多卖钱 消保委:此举为掺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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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料凭什么也卖9.8元一斤?”市民汤先生在大卖场买凉拌菜时发现,称重总是在拌好佐料之后,拿到手里的凉拌菜总是汤汤水水的。记者采访发现,目前上海的各大超市卖场都是实行先拌后称的办法。上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一种不合理的掺杂销售行为。

读者投诉佐料为何也卖9.8元

家住宝山区的汤先生日前在牡丹江路上的一家卖场购物。在熟食区,他看到一种可以自行选菜,请工作人员拌佐料的凉菜,标价9.8元每斤。

“我挑好菜,拿在手里掂掂,大概也就二两多重吧。”汤先生把菜交到拌菜师傅手里,师傅开始逐一往里加佐料:盐、鸡精、醋、麻油……拌好后,师傅拿去称,显示191克。

凉拌菜拿到手里,汤先生却犯起了嘀咕。“一包凉拌菜,汤汤水水也占了不少价钱呢。”他向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凉拌菜是否应该称完再加佐料,否则佐料不也算9.8元一斤了吗?”

记者调查佐料是净重的1/4

凉拌菜佐料到底有多重?记者实地购买了一次。在杨高路上的一家大型卖场,凉拌菜专设了一个柜台。柜台顶上的牌子上写着“凉拌菜8.8元/500克”。

“笋尖加茶树菇。”记者挑好后,要求师傅先称一下菜的净重,显示:270克,4.75元。随后师傅开始拌佐料,大约8种佐料,每种都加了一点。在一口炒锅里反复翻炒几下就算拌匀了。再称一次显示:348克,6.12元。佐料足足重78克,卖1.37元。

消保委先拌后称不合理

记者采访中发现,目前上海的大型超市,包括易买得、易初莲花、家乐福、沃尔玛等,凉拌菜普遍采用先拌后称的办法。一名超市负责人表示,凉拌菜拌好才是成品,当然先拌后称。

先拌后称究竟合理吗?记者咨询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多次拨打,多名工作人员均回复:这是不合理的,应该先称后拌。有一名工作人员还指出,这是一种变相掺杂的行为,消费者在与商家协调不成的情况下,消保委可受理投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