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出戏,可以借用德国哲学家尼采的自传标题来形容:‘瞧!这个人’。
这个人,一个不称职的受审者。
在被公审了两个星期之后,被逼到身心崩溃的墙角之后,居然还不知道认错,居然还敢辩白,居然还不懂得表现出一个被告,尤其是一个‘第三者’,所应该表现出来的卑微与歉意,居然还敢奢望保留一丝身为‘人’的最起码尊严。更致命的错误是,她居然以为,只要忍住悲伤,当一个像样的的‘女巫’,台湾这个伪善的社会就会放过她。
一个上海姑娘,意外演出了台湾有史以来最大一场猎杀女巫的媒体公审中的女主角。在那场所谓‘大和解说明会’之前,她俨然已成台湾‘演艺圈’的公敌,封杀之说四起。甚至,她也成为一个虚拟的、文化人类学化的‘台湾女人’的公敌。这一阵子,这个社会忽然冒出了很多关于‘台湾女性’的专家--对比于嗓门特大、行为特蛮横、眼神特犀利、特不懂得公开示弱的大陆女人,‘台湾女人’成为温柔、婉约、识大体与坚强的代名词。
看到一个一个义愤填膺到流眼泪的台湾女艺人,有一位说夏不但没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反而拿起更多把屠刀’,另一位则为她冠上‘史上态度最嚣张的第三者’的头衔。突然间,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有资格身为所谓的‘台湾女人’。
她从一开始就已经被定罪了,毫无疑问。她错了,错在她以为这可以是一场公平的审判,错在她以为被告应该拥有辩白的机会,错在她以为自己有权利拥有‘愤怒’这项情绪。她不知道,根据这个社会对‘女性受审人’的不成文要求,她唯一的生路就是认罪,就算不认罪也要示弱,就算不示弱也要流泪,而且最好是把你的心都哭到吐出来,最好是哭到跪倒在地,最好哭到整个人昏过去。她演错了戏码。于是,有人愤怒,有人惋惜,有人说她悍,有人说她笨。她成为所谓‘情绪管理’的最佳反面教材。
在最后这一天的‘大和解’说明会中,只见夏坐在影艺圈大哥和大嫂的中间,念着事先写好的声明稿,道歉,道歉,再道歉。当她泣不成声的时候,大嫂拍拍她的肩膀要她坚强,要她好好念完就没事了,说到道歉处,大嫂不忘提醒她站起来一鞠躬。我们的女巫,处于一种近乎梦游的悲情中,乖乖站起身来,乖乖地一鞠躬。会后,前两天原本气到流泪义正辞严说要彻底调查小倪的死因,并宣告‘第三者’就应该道歉的大嫂,忽然变得非常地优雅大度,说男女之间的私情原本就没有对错,自古皆然。她散发着一种神圣的慈母光辉,像极了一位刚刚度化了一个乱世妖女的观音菩萨。
大和解?应该改名为‘道歉会’--‘瞧!这个人终于道歉了’,‘瞧!这个人最后的尊严终于被我们烧死了。’
第一项道歉,对那些从不认为她或任何人有权利拒绝接受采访的台湾媒体记者。
第二项道歉,对她死去的男人的母亲,为了她没有接电话的那两个小时,为了她长久的努力没有坚持到最后。至于那些付出的努力更少,或根本没有付出的‘好朋友’呢?算他们好运,因为他们并不是倪敏然最后的感情依靠。
第三项道歉,对这个凌迟她的社会。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女巫,如果真的有法力,为什么会让自己活活被烧死?--很简单,她害怕。就像擅长描绘巫术的英国小说家,同时也是电影‘霍尔的城堡’原作者琼斯所说的,巫术无法在恐惧中施展。在人类真实的历史上,没有‘佛地魔’,只有欧洲中世纪成千上万被烧死的女巫。
演艺圈众哥姐关键句:‘你只要态度软一点就没事了嘛!’媒体主播关键句:‘我们为您列出了几大疑点,希望厘清公众最关心的真相’。第一句的潜台词是,女人,你要懂得当弱者的艺术。第二句的潜台词,各位观众请放心,我们不会轻易放过这个人。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女巫,但这出戏却也看得我胆战心惊。因为,我看到了台湾社会的伪善,这么明明白白,这么确确实实,在所有的新闻台上演。因为,我看到了一个女人,在失去了一个在情绪上病态地依靠她的男人之后,如何一点一点被剥削、被追杀、被逼迫,一直到她的精神完全破产,至死方休。我们的社会,成功地把一个‘女人’妖魔化,把她塑造出一个‘女巫’,然后,更精采的是,还能成功地把她重新驯化成一个‘女人’。这个女巫,她的名字叫夏,她,已经死过一次。我会记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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