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看到过这样一段话,“每一个人都应该具备三个层次的修养,那就是保持身体、心理、精神的平衡与平常,通称为身、心、灵的健康。”当时我很费解,精神状态也即情绪反映,它应该是心理活动的外在反映吧,它们是可以分开的么?
后来有几次,妻子误会我、耍脾气,我自然不高兴,但当时注意提醒自己,力戒烦躁和生气,避免针锋相对。
如此一来,自己首先控制了不良的心理状态,以平和的言语相对,最终总能握手言和。
最后终于明白:这种喜怒不形于色的修为,是一种涵养。因为它不必当面伤人,从而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误会,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如果说,心理活动是人体对外界事物本能的反应,那么精神状态或情绪反映,则完全可以为我所控,努力去做,你定有意料不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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