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在婚姻中做单身女子,是那种实打实的单身,而不是莫文蔚唱的那种隔靴搔痒式的《单人房双人床》。在婚姻中单身其实新鲜又有趣,劝你不妨一试,肯定会让你的夫妻生活耳目一新。婚姻是围城,夫妻两人婚后到老至死,几十年光阴柴米油盐吃喝拉撒全搅和在一起,再两情相悦也会日久生厌吧?在婚姻中分居、单身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矛盾。
我就是这种新潮婚姻第一个吃螃蟹者,一开始跟老公说分居他死活不同意,我说这是时尚又先锋的婚姻新模式,国外最流行。他可能不想沾上落伍之嫌,进而不置一词模棱两可。我算他默认,选择一个春光明媚的星期天搬家,搬到空置的那间小房子,带走了我的香水、时装和张爱玲、杜拉斯、伍尔芙的书籍。路过花店时,还为自己买了一大把香水百合,想想那个已习惯过衣来张口、饭来伸手生活的老公现在像一个挨骂的小男生落寞地坐在家里,就开心得不行。打电话告诉女友,女友说:不要同情他,让他尝尝孤独的滋味,一男一女天天缠在一起柴米油盐鸡毛蒜皮,多乏味啊。放下电话,我哼着小调,才一会儿工夫就把那个长时间无人居住的小屋整理成了温馨的单身闺房,潜意识里好像又回到了少女时代。可没过一会儿,老公电话就追来了,说他想过来,我一急,果断地挂掉电话,切不能引狼入室前功尽弃。
就这样,我过上了自由自在的单身生活,可以半夜三更地抽烟写作和女友煲电话粥,可以在星期天和一帮姐妹们在家开派对,凌晨两点大呼小叫出门去宵夜,然后三个人挤一床把悄悄话一直说到东方出现鱼肚白―――当然,最难缠的还是他,总以老公的身份骚扰民宅,强吃强喝不算,一来就不打算走。我有点同情他,盼望着那个有点神秘有点诱惑的星期三和星期六的晚上早点到来,这两个晚上我雷打不动属于他,这也是事先双方约定好了的,到时候他会打扮得像个情人似的出现,手捧玫瑰面带桃花,幸福得就像新郎,让人不由得心生疼爱,关上门就迫不及待地投怀送抱―――那情调那氛围那感觉,仿佛又回到了新婚回到了初恋。
如今,半年过去了,我们都已习惯了在婚姻中分居,这样的生活非但没有让我们疏远,反而让我们遍尝爱情的美好和甘饴。爱情说到底就是一种审美活动,美学家早就说过:审美需要一定的距离。在我看来,最理想的婚姻状态就是在婚姻中单身,这是一种两全其美的策略―――既可以享受婚姻给家庭带来的美满与稳定,又可以享受单身贵族的自由与潇洒,鱼和熊掌兼得,到哪里能找到这种十全十美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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