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例:我与中学时代的恋人一同考入同一所大学。在感情升华和他的提议下,我们终于在大三的时候到校外租了间房子,过起了未婚同居的生活。可是有句歌词“相爱容易相处难”,印证了我所遇到的困境。我们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虽然每次吵完后,都会坐下来交流谈心,检讨各自的错误,但很快吵架还会重新开始。我想过分手,可一方面我怕父母知道后会说:“早就跟你说过同居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另一方面我还很眷恋那段幸福时光,可是再追溯的勇气已经没有了。
如果你问我:“你还爱不爱他呢?”我会感到迷惑而不知道怎么回答。有时我在想,这是不是因为“同居”导致的后果呢?
分析:现在社会越来越开放,未婚同居也屡见不鲜了,更有人称之为“新同居时代的魅力”、“试婚的合理性”等。但作为一名女性,我绝对不赞成未婚同居,且不论生理上女性将要比男性承担更多的负担,就双方感情这―点来讲,弊远大于利。
爱情本来就是因为神秘而显现得美丽。我们一定要看重“神秘感”这个词,而“同居”就是它的最大破坏者。你想,再美丽的人也要吃饭睡觉上厕所,神秘感消逝得无影无踪,日积月累,没有了距离感,没有了秘密,也就失去了一切美丽,这对于一对憧憬爱情的恋人来说无疑是可怕的。当然,真正的婚姻又是另一回事情,而同居好比空中楼阁。
或许有人会说熟悉彼此才是爱的基础啊。但是你不能否认,如果你第一次在爱人面前流泪,他或许会紧张不已,甚至没有原则地哄你开心,可是第二次、第三次乃至到了第二十次,你还是如此,他绝对不会那么紧张了。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因为你已经让他看透了,他知道你下一步是什么,他就没有必要再去重复,因为他也累了。所以,人彼此熟悉并不是什么好事情,否则为什么现在国外流行婚后分房休息呢?
你自己已经为同居付出了代价,至少是精神上的代价。那么为什么不清醒呢?如果你真的已经不再爱他,已经对他没有了感觉,迷恋往昔一定让你过得很不舒服、很不洒脱。请勇敢地挣脱出来,百分百的意愿加上百分百的行动,我相信你能做出很好的抉择。
上一篇 语言暴力成校园伤害之最
下一篇 让新好男人“犯贱”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