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
每天,我都渴望而又拒绝着黑夜的降临。一个年过三十的未婚男子,渴望在夜里做些什么呢?只有我的内心知道。在每一次思想斗争之后,我仍然会屈服于欲望给自己带来的快感和麻醉,而在欲望的潮水冲击过之后,痛苦就像蛇――样开始噬咬着我。我甚至不能想象有一日是否会因此毁了我的人生,我该怎么冲出欲望的牢狱?
已经记不清楚始于何时了。当夜幕降下,暗夜的兴奋也随之升起。我关闭门窗,放下窗帘,取出床下箱子里暗藏的女式内衣和一册人体写
真摄影集,看着看着情绪便激动起来,脑子里幻想这些文胸和内裤,在某个熟识或者陌生的漂亮女人身上,该是怎样的柔软和体贴。于是我穿上内衣,开始沉醉在自慰的虚拟世界里……等到那种强烈的高潮过后,我把――切东西收拾存放好,理智又回归于正常。
这样的情节,算赴来已经有三四年的时间,在欲望和期盼正常生活的激撞下,我无可奈何地挣扎着。
箱子里暗藏的女内衣有好儿件。第一次的记忆是如此清晰:两年前的深夜里,我酒后回到租居的“家”中,走到二楼时,看到靠楼梯的居室外面的晾衣绳上,垂挂着女式内衣,心一下子提了起来。我的心怦怦地剧烈跳动,回望一下静静的院落,我迅速上前连衣架一同揣进怀里,轻尹轻脚地回到屋里。那个夜里,我第一次穿上女性的内衣手淫,而从此,这也成了一种暗夜的寄托。
曾经时常痛恨自己的卑鄙无耻和下流堕落,可是我仍然控制不住自己,总是在白天不由自主地看院子里有无搭晒女性的衣物,特别是内衣裤等贴身的东西,而且根据衣物搭晒的位置揣测那是属于哪间屋子中的女性。等到衣物得手,到了夜里,我穿上它们,在幻想中似乎就已经和那位女性融合在了―起。
后来看到杂志上一篇文章,说的是大学校园里一位品学优秀的学生,还担任校学生团支部书记,突然被警察逮走,原来是他偷女生的内衣,终于被发现了。看到此文,我受到了强烈震动,想到派出所经常到出租民房查流动人口,要是翻查到我暗藏的女人内裤,一切不就完了吗?于是我赶忙把偷来的女内衣悄悄找机会丢弃了。
没有人能够知道,我和那个偷女生内衣的男大学生有着怎样的惊人相像之处!几年前,我是大厂的工人,已经获得中级技能考核证书,作为基层通讯报道员,还获得厂宣传部的表彰。为了实现写作的梦想,我辞职到一家电子公司从事策划宣传工作,取得了成功,还发表了百多篇文字和摄影作品。可是同样没有人知道,我却是个两面人。
我不止一次地深深自责,拷问自己的灵魂:难道自己就这么堕落下去?我开始去书本上寻找解答的途径,试图改善这种境况。我查找到了答案,这是典型恋物癖,属于性变态的一种。随之我义在科普忭杂志上获悉,手淫在青少年男女当中,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存在。这么个思想怪圈的形成,左右着我愈加难以从泥潭中抽身。而在公共生活中,我封锁着内心的秘密,俨然是个正人君子。
可是没有任何人了然我内心的隐秘,我也知道自己在同事、朋友及异性面前,甚至于租居地周围,都留下了良好的形象,房东阿姨甚至于热心地帮忙物色对象介绍给我。而我,一方面沉湎在自我的性快感中陶醉不已,另一方面我大量地阅读,撰写稿件,追求着作家梦的早日实现。惟一的苦恼是恐怕日后谈了恋爱,害怕拥有婚姻后,自己仍然控制不住这种行为。
曾经深深地思索造成这一切后果的由来,我怀疑是否有家庭的因素。我们家原来六口人,惟母亲是女性。在双职工的家庭中,因为工作,因为家务,母亲里里外外地忙,脾气不是很好,使我从未感到女性的温馨和关爱。上初中时,一次晚上我俯卧于床褥上,生殖器顶住柔软的铺盖和被棉,一种莫名的快意忽然蹿上来,十梦半醒之间,我刻意用生殖器摩擦床褥,快感更加强烈,后来才知道流出的是精液。那次经历深深地刻在我脑海里,这应该算是手淫。那时我14岁。
因为家中经济条件差的缘故,已经初中三年级的我,两条裤头已经有一条破得不能再穿,扭扭捏捏感到不好意思的我告诉了母亲。第二天母亲拿了一条内裤给我,这条红色的内裤还是新的:母亲说她穿上紧得难受,把它给我。我心情复杂地接过来穿上了,只觉得一种感觉怪怪的。要知道这是母亲穿的啊,是女人的东西。
你能想像得到现在的我吗?我会西装革履地从容走进女性内衣精品店,非常优雅和绅士地挑选两条时尚的女士精品内裤,付过款便回到租居的屋子,我又一次获得了性快感……我似平完全是在欲望中挣扎,在极度的快感高潮过后,倏忽义跌入悬崖……我还能继续这样下去么?该如何找寻――条崭新的生命之旅?
讨 论
编者:这位读者给自己的行为下了结论:恋物癖。这一点看来是没有疑义的。
李克富(青年心理学者):不错:改称为恋物症更好一些,、实际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恋物症有着深厚的正常性心理或意识活动基础。我们也可以这样说,每个正常人都或多或少地有着恋物性行为,比如爱慕异性对象,从而把异性对象的物品或身体的某一部分作为性兴趣的一部分甚至中心。所谓的“爱屋及乌”就是一种相关心理的确切描述。但是,如果恋物的行为超过一定的限度,其性兴奋完全脱离了与异性性对象身心的统一,而把性兴趣局限为某种无生命的物品或性对象身体上的某一非性部分:单纯地爱性对象的“物”而并不爱人,这就成了性偏离。
编:拿这位读者来说,虽然他常常以女士内衣手淫达到强烈的快感,但他能和女友发生成功的性关系,说明他的偏离并不严重.
李:可以这么讲,对这位读者的治疗意义不大,而且,他这种情况对于进人婚姻本不应成为障碍,但对恋物症的过于自我谴责,对一旦暴露的担心才是他的痛苦所在。而这样的痛苦完全可以通过简单的心理疏导而解决。
恋物症者的性对象除了物品之外,还有一类是人身体的一部分结构、后者相当一大部分可隐于合法婚姻中,故较少引起社会注意,只是在因性行为异常影响婚姻或性关系时才显示出来,但往往由于配偶让步或同情并协助其性活动而使矛盾缓解。
有些恋物症者为了获得有关物品,往往不择手段地去偷窃,其目标多足用过的异性衣物,如内衣、鞋、袜等,一般无经济目的。这位月光先生也有类似的偷窃经历,不过,他的行为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变偷为买。像他这种情况进入婚姻,如果配偶能够理解,一般不会出现问题。
编:他分析自己恋物的成因,回忆起青春期接受母亲的内裤,“觉得穿上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你认为他的分析有道理吗?
李:研究证明,大部分恋物症都是习得的,也就是说,环境影响与性经历在恋物症的发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多数恋物症者有这种经历:开始当性兴趣强烈化并伴有性兴奋出现时,与某种物品的联系多是偶然的,但经过一次或几次反复,通过条件反射机制或学习机制固定下来,就形成了对此种物品的强烈的性兴奋依赖性,从而产生恋物症。很多恋物症者可以明确说出其恋物产生的明显诱因,而就这位读者所讲的简单感受,还不能断定这就是主要原因,但可以认为,母亲的内裤对他恋物症的形成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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