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刘某使劲揉搓着手中的纸团,不停地抽泣。短短7个月内,她不断与网友发生“一夜情”,并趁对方熟睡之机,共卷走价值达10余万元的财物。从寒酸的“丑小鸭”变成了穿戴华贵的“白天鹅”,她在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的同时,却也走向了犯罪的深渊。经过记者的耐心询问,刘某终于将自己7次作案经历像牙膏一样一点点地挤了出来。
一切从虚荣心开始
刘某把最初的作案动机归结为无聊与拮据。今年2月,23岁的刘某从湖北到北京闯天下。很快,凭借广告专业的学历,她在一家港资广告公司谋到了职,月薪2000余元。但是,租房、吃穿、报名进修等各项费用支出后,刘某常常捉襟见肘。
偏偏刘某特好面子。公司同事经常聚会,每次都是AA制。刚到公司不久,她傻乎乎地跟着参加了一次,最后付账时差点儿掏不出钱来。事后她心疼了好久,随后的几天中午,同事相约出去吃饭时,她就借口减肥不去,想把聚会多花的钱补回来。从此,她对同事聚会望而却步,心里却充满了渴望,既渴望融入集体,更渴望能像同事一样穿戴名牌,出入各种豪华场所。
无聊与无奈之际,她迷上了网络,使她有了倾吐烦恼的去处。一天,一位与她聊得非常投机的网友约她见面。犹豫片刻之后,她同意了。当晚,共进晚餐后,她跟对方回了家,趁其洗澡时,“拿”走了放在屋内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
“特别紧张,特别害怕”
她已经记不清第一次作案时的心情了,但她说记得每次作案后的感受:特别紧张、特别害怕,走在街上看见警车就会心惊肉跳。每次她都告诫自己:“下次绝不干了!”但是,这样来钱太容易了,每次挥霍殆尽后,她想到的还是这一招。
“巷子里的路灯”,一个孤独凄美的名字,刘某用它在网上和别人聊天。尽管痛下决心不再作案,但不义之财带来的生活改变让她无法罢手。先是临时的暂住地从通州搬到了西城、身上的名牌服装多了起来,随后参加同事聚会的次数也逐渐增多。于是,“巷子里的路灯”就一次又一次地亮起。
一次同事聚会上,另一个部门的男同事对她表示了好感。她内心充满矛盾,生怕事情败露。同时却颇有“感触”:如果没有钱,参加不起同事聚会,怎么会认识这个男孩,他又怎么会对寒酸的自己产生兴趣?此时的她已经完全从物质的角度去衡量一切,甚至爱情。
“我们不过是各取所需”
“我们不过是各取所需。”刘某说,“每次我们在网上都聊得特别健康,但每次都是他们先提出见面,继而要求发生性关系。当然,一见面,他们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刘某和7个网友见过面,大都发生了性关系,偷的大多是笔记本电脑、手机和手表。其中只有一个人报了案,那是因为刘某第一次没得手,第二次来他家作案时,双方没有发生性关系,被骗事主显得有些“理直气壮”。
刘某说,没有一个人真心地想了解她的情况、想关心她,有的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问,他们只想占便宜。“如果没有目的,谁会把一个陌生人带到家里?所以,我们不过是各取所需。”
“他们这种人,我只是拿了他们的一些东西而已。”随着作案次数的增多,刘某似乎越来越认清被骗者的“真实面目”,从而用这种话来宽慰自己。她从未想到会落网,北京这么大,谁也不知道她住哪儿,每次又用公用电脑联络对方,应该是天衣无缝的。
此案引发的思考
11月初,刘某再次变卖偷来的赃物时,被警方抓获。西城公安分局预审员告诉记者,调查出的两个被骗事主一个是公司经理,一个是演员,都是衣食无忧、经济状况较好的一族。也许,他们只是为了寻求一种刺激。毕竟,找个陌生人,吃顿饭、睡个觉,既没谈价钱又没嫖娼,“浪漫”又“刺激”。缺乏严肃的生活态度,对自己迁就放纵,应该是这些人上当受骗的原因。同样,初入大都市的人们也应从这起案件上吸取教训,如何适应复杂的都市生活,如何排解无聊与寂寞,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都市人。(薛冰、田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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