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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隐私权:防治艾滋病又一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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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俩最迫切的要求是能为我们保密。身体本来就已经受到伤害,精神上再也受不了打击。”一对携带艾滋病病毒的老夫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这对夫妇居住在云南省昆明市。与绝大多数中国人一样,退休后这对夫妇盘算着好好地安度晚年,但他们却因为输血感染上了艾滋病。

由于无法负担昂贵的治疗费,这对夫妇开始积极寻求接受抗艾滋病药物临床试验的机会,但舆论使他们倍感压力。不愿透露姓名的妻子说:“我们害怕街坊指指点点。”在深受传统观念影响的中国,艾滋病患者常常被指责为“道德败坏”。由于普遍担心隐私泄漏后的舆论压力,许多艾滋病患者放弃治疗,听天由命。

联合国艾滋病中国专题组主席贾德说:“歧视是加速艾滋病毒传播的一个主要因素。歧视妨碍了自愿咨询和检测等必要措施的落实,从而无法形成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支持性环境。”

中国卫生部最新公布的消息说,中国艾滋病感染者总人数已增长到近100万,专家预测,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大且艾滋病处于低流行期,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到2010年艾滋病感染者人数可能上升到1000万。为了遏制艾滋病在中国迅速蔓延的势头,中国政府开始把保护隐私权纳入艾滋病防护计划。

去年出台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中提出,要“营造有利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生存的宽松环境,实施医疗照顾与关怀”、“整顿性病诊疗服务市场,推行匿名就诊”。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中国顾问、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夏国美呼吁:“必须要转变把艾滋病与道德的高尚与否混淆在一起,与金钱的多少联系在一起的观念。必须让全社会的人都知晓,只有消除歧视,尊重艾滋病感染者的个人权利,使他们能够有尊严地生活在公众之中,才能有效地达到遏制艾滋病在中国大规模蔓延的目的。”

另一方面,《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首次明确提出将艾滋病患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基金给付范围。专家认为,加强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有利于患者打消顾虑,去申请医疗保险金。

北京佑安医院是中国收治艾滋病人最多的医院之一,每年都收治数百名艾滋病患者,但是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的陈医生告诉记者:“很多患者都知道可以报销部分费用,但没有一个艾滋病人要求医疗保险金支付费用”。医生、患者和专家都建议,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制定一套“保密治疗”的办法。在中国对隐私权的立法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应该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第22条的规定: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是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事实上,有关艾滋病患者隐私权的保护在社会上一直存在争议。不少人在承认应当尊重艾滋病患者隐私的同时,又难以接受艾滋病患者“隐姓埋名”地生活在自己的身边。夏国美说:“我们还要大力宣传艾滋病的防治知识,在社会中形成尊重和同情患者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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