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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也是一种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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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某重点大学采访时,校学生处处长谈了这样一件事:

新学期开始时,学校决定给贫困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为了确保这笔资金用在真正贫困的大学生身上,学校决定将受助名单在校园宣传橱窗里进行公示。不料,这一举动遭到了受助名单中的一些大学生的强烈反对。有的学生表示,如果学校进行公示,他们宁愿放弃资助,有的学生甚至说出过激的话:“如果公示,我就去将橱窗砸了。”

近日,从《武汉晚报》上看到一则消息:为了帮助一些家庭生活困难而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成人成材,武汉市青基会设立了“希望之星”奖学金项目。江岸区某中学高中生小李(化名)父母双双下岗多年、家庭生活非常困难,而他学习十分刻苦,成绩在全年级位于前茅,符合“希望之星”的甄选标准,学校积极为他进行了申报。经过市青基会认真筛选,小李被确定为全市110名候选“希望之星”中的一员,将获得每学年900元的奖学金,这笔钱可为小李的家庭减轻不少负担,帮助他顺利完成高中学业。为了保证选拔的透明、公正,候选者需要在所属学校进行公示。大家没想到的是,公示前,小李突然向市青基会提出放弃入选资格。后来才知道,小李放弃的理由原来是怕自己的“贫困”状况被公之于众后,受同学的嘲笑和歧视。

听到这样的事情,人们很容易用“心态不健康”加以评论,或殷殷告诫:贫困是人生享用不尽的宝藏,要以健康的心态去面对。这多少让人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

不愿公示贫困,似乎不能简单用心态不健康加以评论。贫困不光荣,更不是一种荣誉,它像隐藏在衣服里面的一道伤疤,属于隐私的范围。这样的隐私有多少人愿意广而告之?况且在我们周围,确实有对别人的隐私津津乐道的人,确实有以揭别人伤疤为乐的人,也确实有嘲笑和歧视穷人的恶习。

如果贫困也是一种隐私,即使是为了体现透明、公正的原则,似乎也不宜采取公示的方法。公示就等于将对方的衣服掀起来,让无数双眼睛去指认那块伤疤。被公示者会有一种受辱的感觉。如果贫困也是一种隐私,它便属于保护的范围,公不公开要看当事人的意愿。如果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送温暖的好意也许会成为撒在伤口上的盐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