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婉姑娘刚满20岁,是某重点大学二年级学生。学习努力,成绩好,待人诚恳,有理想,上进心强。由于学习成绩好,在对专业重新分班时,被选入新班。新班的学生都是原班的佼佼者。谁知她却说在新班学习很吃力,真想死。认为还是原班好,并要求回原班。系里没有同意她的要求。虽然在新班每次考试都在80分以上,她还是常常流露出悲观厌世的思想,情绪忧郁、沉默寡言。她不满意新班,觉得学习吃力,又争强好胜,考试总想保持在90分以上。为了达到目的,她白天黑夜拼命学习。这样超负荷的学习使她心理上感到很累,渐渐地变得情绪低落、抑郁焦虑、意志消沉、万念俱灰,只求一死了之。很显然,她患了抑郁症。自杀前的一天,她还对家人说:“唉,又要考试了。”流露出极度的胆怯和恐慌。由于家人、老师、同学都未能及时给予注意和帮助,她自己又无力自拔、自救。最终,正处于人生最美好时光的她。用安眠药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因为躯体的疾病和心理上的疲劳、绝望原因而引发的抑郁,严重时可以导致自杀,自杀是个人的精神困扰严重到难以控制,精神彻底崩溃的表现。它始于心理挫折,发生于正在摆脱抑郁的心理冲突的过程中。自杀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问题。在现代社会中,自杀死亡在死亡谱中已占很突出的地位,而且年龄日趋年轻化。
自杀行为的产生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概括而言,有这几个方面:
1)自杀行为与生活方式、民族传统、宗教信仰、教育方式等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相关:据有关的比较研究资料揭示,墨西哥的自杀率为2人/10万;美国高其5倍,为10/10万;奥地利高其12倍,为24人/10万;西柏林高其21倍,为42、7人/10万,日本的自杀率也较高。这些状况可能与其国家的意识自由、政治对抗剧烈、人情淡漠、生活节奏紧张、精神压力过大、意识形态冲突激烈等因素有关联。相对而言,中国的自杀率较低,这与中国人传统的礼教观念的影响较深有关。正所谓“身体发肤,受诸父母,不可有之毁损”。但是,我国近些年来自杀率上升,特别是青少年的自杀率上升,是值得注意的社会现象。
2)自杀行为与社会、政治、经济因素相关:一般来说,经济、政治、秩序稳定,人们的心理平衡,自杀率相对就低,而经济与政治的剧变,引起社会动荡、秩序混乱,造成了社会与文化的不稳定状态,破坏了人们的社会支持与交往,削弱了人们生存的能力,信心和意志,感到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对未来感到焦虑、忧愁。由此出现绝望的情绪状态,从而产生自杀。所以,在这种时代,往往自杀行为的发生率较高。例如,中国的“文革”期间以及90年代头几年前苏联、东欧的情况就是如此。
(3)自杀行为与精神刺激因素相关:人际关系紧张、社会竞争剧烈、经济状况不佳、教育方法不良、亲人死亡、天灾人祸、爱情失败、家庭矛盾、升学就业不顺利、事业无成以及别人的嘲讽打击、刁难等等外界的事物或情境阻碍了人们去达到目标或满足需要时,这些不良的精神刺激因素,使人们产生严重的挫折感,成为自杀的诱因。
(4)个人的挫折容忍力:如果说,文化的、政治的、经济的、精神刺激等因素是自杀行为产生的诱因。那么个人的挫折容忍力因素则是自杀行为产生的直接因素,而且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在同样的文化、政治、经济、社会状况中有时很多人处于同样的动机冲突、挫折情绪的精神刺激之中,但由此而产生自杀行为的毕竟是极少数人。显然,这与人们的心理承受力相关。在严重的挫折面前,有的人坚韧不拔,百折不挠,有的人则惊慌失措,颓废沮丧,一蹶不振。
自杀行为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用自杀作为一种报复手段。为了对阻碍自己欲望实现的人施以报复,以死来迫使对方承受法律的责任或道义上的、良心上的遣责;有的是为了对抗他所反对的势力,以死来示威;有的是因为外界或自身的生理、心理压力太大深感绝望,以自杀作为摆脱困境的手段;有的用自杀作为一种献身的、进攻的、追求某种心理满足的手段,例如有的人为了追求理想与正义事业而献身,以死唤起当权者或民众的觉醒。虔诚的宗教信徒以死来超脱尘俗,进入“极乐世界”。
自杀的类型可以分为两大娄:情绪型和理智型。情绪型的自杀,往往是由爆发性的情绪引起的。如委屈、悔恨、内疚、羞惭、烦躁、赌气等等。这种类型的自杀进程比较迅速、发展期短,体现出即时的冲突性或突发性。例如,有的夫妻吵架,一方赌气自杀,就属这种类型。
理智型的自杀与情绪型的自杀相反,它不是由于偶然的刺激唤起的激情状态所致,而是由于自身经过长期的体验和评价,进行了充分的判断和推理以后,逐渐萌发自杀的意向,并且有目的、有计划地采用自杀的措施。自杀的进程比较缓慢,发展期较长。孤独者、精神空虚者、厌世者、为宗教教义献身者的自杀属此类型。例如,上述例子中的女大学生,她的自杀意向在高考之前就产生了,进入大学的两年时间里,悲观厌世的情绪和自杀念头反复出现,后来的专业分班不如意只是自杀行为发生的导火线。
对自杀的防治,目前国内外有许多措施,如心理咨询、自杀者“热线电话”,自杀解救中心等等。不管用何种方式,在对自杀者进行治疗中,首先要对紧急情境作出反应并缓解。消除与自杀有关的因素,除掉可能引发自杀行为的导火线。其次,了解自杀者的情况,与当事人进行交谈,使其能够将内心积郁的情绪、自杀的思想和冲动尽情地发泄出来,以便尽快度过危机。如果外界环境因素对自杀起重要作用,还要进行社会协调工作,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协作与帮助。再次,对自杀者进行必要的心理治疗,给予疏导、劝解、安慰、支持,使其从抑郁的、悲观的、痛苦的情绪状态中解脱出来。必要时还可以使用抗抑郁药物协助治疗,引导他们与人交往,积极参加各种社交、体育、娱乐活动,培养豁达的性格和坚强的意志、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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