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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了,就离开她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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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虽然是青梅竹马,结婚后也真诚相爱,但烦琐的生活让我们厌倦,也让我们激情不再,当她发现我和一个女同事有了一夜情后,没有给我任何悔过的机会,我们用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办好了离婚手续。

那天正下着霏霏细雨,看她孤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雨雾里,我突然非常伤感。一年后我又成了家,但她依然孤身一人。不过离婚后我们反倒像朋友一样来往了。我常打电话问候她,她碰到什么困难也会第一个想到我,当然我和前妻的交往我会尽量瞒着现在的妻子。

半年前,我正在外地出差,突然接到她的电话,说她正在生病,家里的煤气用完了,能不能请我抽空帮她换一下。我二话不说,马上搭长途大巴赶了回去。

那一晚,我们同床而眠,看得出她是那样需要我,她说这是离婚后第一次有男人睡在她身边。翻云覆雨后,她躺在我的怀里香甜地睡了,我突然有些辛酸,有时候生活是不能回头的,我不能再伤害另一个女人了,而我如今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给她带来身体上的安慰,而做这一切又是那么不光明磊落……

——周先生,34岁。网络工程师离婚后,我虽然有过几个女友,但都不了了之,她也一样。说真的,当知道她还独自一人时,我竟有些窃喜。我开始给她打电话,还经常去找她。

有什么不可以的?她走到哪里也抹不掉我和她曾经的夫妻关系。我们很了解彼此,也很容易进入状态,这要比和陌生的女人调情省事得多,用不着鲜花晚宴攻势,只要几句好话,她就会换一种眼神看我,不成眷属也不一定就是仇人,我需要性,她也不拒绝我,何乐而不为?至于是否有复婚的可能,我并没有考虑,我还有太多的选择机会。我再也不会轻易把自己抛入婚姻中了。

——曾先生,32岁,业务员古人云:食色,性也。我理解,对一个人来说,性的需要和对食物的需要一样自然普通。饿了你想吃饭,有感觉了,发生性关系也不应该有什么可指责的。

可是文化却把性给神秘化邪恶化了,好像只有婚姻里的才是合乎道德的,但性爱毕竟不是道德可以约束的,所以超越理性和逻辑,违反常规的男女性爱也就比比皆是,反正我是这么做,只要双方是自愿的,也没有危及他人生命,那么就顺其自然,说实话,我和几个前女友都有偶然的性爱,我非常享受那种有着怀旧气息,又温暖熟悉的激情性爱,它不仅仅带给我纯粹的身体感受,也带给我对往昔的回忆。

——冯先生,30岁。经纪人说起前女友,见过她的人都说她真是天生丽质,其实当初她吸引我的也是她那浑身洋溢的青春性感的气息,然而生活并不是单一的内容,我和她的思维方式和生存原则太不相似了,谈婚论嫁成了难以跨越的层面,她追着我结婚,我则逃避,后来听说她又有男朋友了,但我们也没有断了关系。

有时候我也找她听听音乐会或去酒吧坐坐,她也应约,偶尔也留宿在我的公寓,或许别人觉得我们的关系暧昧,但如果她愿意,我倒很享受这种情人关系。

——尚先生,29岁,律师专家点评:来自旧情人的诱惑比陌生人更可怕,尤其是性方面。因为它除了熟悉的感觉和身体外,还伴随着回忆、习惯与舍不得等种种心理牵绊,而且时间早已抹平了彼此的愤怒,心灵的创伤也渐渐愈合,甚至不再回想对方的粗暴无礼,也不再对他的懒散和品位深恶痛绝,更多的时候是夸大了他的优点,甚至有意无意为他开脱,是真的旧情复燃还是一时迷惑?连你也弄不清了。

固然,时间可以抚平伤口,但也会让人忘记教训,这就是许多两性专家不赞同与情人旧情复燃的原因。他们认为,除非当初分手是外力所致,否则再度复合的情人,通常很难避免再度分手的命运,譬如:伊莉莎白·泰勒与理察·波顿等等,原因很简单,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别被鸳梦重温的喜悦冲昏了头脑,想想当初因何而分手:个性、价值观、做人准则、喜好与忌讳?这些都是难以轻易改变的,所以问问自己,能否心元芥蒂地接纳对方、迁就对方?或者你真正了解他吗?自己想要怎样的结局?破镜重圆的成功概率有多少?另外,性的契合决非是生活的全部。

婚姻生活、经历会给人留下深刻的记忆烙印,这包括肉体记忆,这种记忆会让许多分手后的情人,在温馨的氛围中产生渴望的欲念,就性经验而言。它是由多次的体验摸索而成,和谐的性能够带来巨大的满足。这种记忆会引发刻骨铭心的眷恋。

性观念是文化和教养的结果,在传统性文化影响下,女性常把性当做爱情的承诺,喜欢带着爱情上床,在与前男友保持性关系的同时,多也附含着对“复合”的期待。但在男人那里,性与爱却可以是毫无联系的两件事,文化上的男性霸权给了男性性放逐的权利。

但美好和让人享受的性必须是有所附依的,这就是感情,如果说性是根,那么感情就是叶,由性而爱,由爱而性。自然而然会产生归属感和依赖感,如果不正视这个问题,而一味地任“性”发展。最终会引发由“爱”生恨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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